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公布安康市2020年度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267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20〕50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0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4-03 09:08 |
各县区水利局(农水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
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予以公布。
附件:安康市2020年度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pdf
安康市水利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