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1-0049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21〕5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3-08 09:10 |
汉滨区、汉阴县水利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综合办,恒口示范区社管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0〕183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86号)和市水利局《关于扎实推进2021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的通知》(安水发〔2021〕18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下达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小型病险水库项目10个,共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700万元。请你县区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有关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安排项目务必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22年3月底前完成验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资除中、省补助外,差额部分由县级配套解决,具体由县区负责落实,相关方案于2021年3月底前报市水利局备案。本次计划下达的项目均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 投资计划
二、本次安排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备案,具备近期内开工建设的水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办财务〔2016〕121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有关精神,本次分配给贫困县区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可统筹使用。
三、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各项目县区要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生态环保等措施,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县区水利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四、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安政办发〔2017〕67号)、《安康市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和相关规定,县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在2021年12月30日前,原由市级审批、变更和验收等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由县区统一管理。县区水利、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办规计〔2011〕206号)和《进一步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作技术要求》(水规计〔2013〕202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审批程序,在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的前提下,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五、在保护区内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水库主管部门应与保护区管理机构联系,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评估工作并取得同意。若项目所在保护区域不允许建设活动的,可申请调整项目。
六、县区水利部门按照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18〕6号)有关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年终时,相关县区要客观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形成相应的评价结果,按要求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上报市财政局、水利局。市财政局、水利局将按要求及时开展专项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县区要加强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时向市水利局、市财政局报送有关财务和统计报表。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将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安排的依据。
八、按照陕财办农〔2020〕86号文件要求,资金预算已商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附件:安康市2021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1年3月6日
附件:
安康市2021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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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本次安排中央 水利发展资金 (万元) |
备注 |
一 |
汉滨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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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
6座水库除险加固 |
二 |
汉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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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
2座水库除险加固 |
三 |
瀛湖生态 旅游区 |
|
170 |
1座水库除险加固 |
四 |
恒 口 示范区 |
|
170 |
1座水库除险加固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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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0 |
10座水库除险加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