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做好我市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4-0564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24〕40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3-28 15:10 |
各县(市、区)水利局,镇坪、宁陕县农水局:
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做好全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在线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24〕76号)精神,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我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水农函〔2024〕55号),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自查。按照《陕西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和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已全面完成了泄放工程措施施工和监控检测设备安装,视频和数据接入省监管平台基本完成,整体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近期省市线上线下抽查,当前我市仍有镇坪县友谊一级、联合共2座水电站未接入监管平台,部分电站监控视频模糊、系统内电站名称错误、监测数据异常等。针对以上问题,请各县(市、区)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减脱水河段,水电站生态流量标准是否核定准确,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工程措施运行是否正常,监控监测设备是否维护到位,平台监管数据是否正常,各类预警信息是否处理到位等。
二、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日常监管和问题整改。当前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已纳入河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水利部不定期在监管平台抽查。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平台信息化监管手段,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异常情况。指导辖区电站尽快熟悉全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系统操作。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泄放不达标情况,电站要提供佐证材料,系统内报请县级水利部门审核。县级水利部门要重点对下游存在生态保护对象、厂坝间减水河段较长、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电站加大生态流量督查力度和频次。平利县、岚皋县要对岚河中上游段河道生态流量保障开展专题研究,组织编制梯级电站生态调度运行方案。紫阳县要专题研究汝河蛇嘴梁电站至华兴电站段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严格执行“电调服从水调”原则,确保枯水期河道生态安全。镇坪县要督促友谊一级、联合水电站3月低前接入省监管平台。
三、严格执行生态流量泄放考核和惩处机制。当前水利部已委托流域管理机构定期对各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开展在线随机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赋分依据。省市也将生态流量抽查检查情况作为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对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的电站,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督促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协调电网限制或禁止其发电上网,问题严重的电站按照省巴山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实行动态退出。市水利局也将持续加大线上线下暗访检查力度,对生态流量监管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进行约谈。各地在生态流量监管过程中如遇到有关技术问题请及时反馈咨询局农水科协调处理。
安康市水利局
2024年3月26日